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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人才网-我省启用新版劳动合同文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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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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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2008年1月1日起我省也将启用新版劳动合同文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广泛征求企业、部门和劳动者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制定了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发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刘建平表示,新版劳动合同文本与原文本发生了较大变化,增加了一些条款。启用新版合同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单方面制定“职工加班不加酬”、“上班必须交押金”、“合同期间不得生育”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条款将受到遏制。 新版劳动合同文本增加了劳动合同签约须知,对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的条件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同时为了提倡和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知中还载明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新版劳动合同文本新增加的5项必备条款,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5项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工作地点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社会保险条款;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 新版劳动合同还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等3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款。 刘建平介绍说,新版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次性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刘建平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明年1月1日起,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新版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成为无效条款甚至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尽快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新版劳动合同文本: 下载一 下载二
作者: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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