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去年初的时候跟单位签订合同的,到了年底公司有部分员工是可以拿到年终奖,有一部分是没有,单位的理由就是没有做够一年是不给发年终奖的。现在我想辞职,可是朋友是要说现在辞职了一样是没有年终奖,不如做满这一年再辞职。我不明白的是年终奖的发放是不是有法律的规定?在新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企业怎样发放年终奖问题?
律师解答:
年终奖问题劳动法或者新劳动法即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怎样发放。公司可以自主制定年终奖分配方案。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也没有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和范围等。但是以员工离职作为扣发年终奖的方式值得进一步商榷。
年终奖的相关知识: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