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谎称支付宝被盗40万想骗赔付 公安局: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网络 / 2019年03月04日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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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消息,山东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称,袁某某谎称其支付宝被盗 40 万元并报假案,目前已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商河县公安局的案情通报,2018年11月25日,袁某某报案称:自2016年以来,其名下的支付宝账户被他人盗用,导致资金损失共计 40 余万元。袁某某还提供了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 因为涉及金额较大,为查清事实,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决定立案调查。员警先后到各银行和相关网络公司调取证据,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发现并证实每次操作均为袁某某本人所为,袁某某有重大诈骗嫌疑。

2月23 日,袁某某被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供述了其以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的方式,想利用“账户安全险”的相关理赔政策诈骗保险金的事实。商河县公安局姜学星警官表示,报假案、谎称账户被盗来骗取赔付均是违法行为,“君子爱财,理当取之有道,任何妄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窃取不义之财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立伟律师表示,利用购买支付宝的账户安全险来骗保,属于我国刑法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保险诈骗罪。这种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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