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发表演讲,对于新金融发展的现状、方向和监管的设想很多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引发舆论关注。
在这次论坛中,黄奇帆对于合规网络贷款也有肯定的地方。显然,监管层对于网贷是有一个两分法的:一是对于网络贷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比较严峻的风险和混乱状况是要坚决整治和取缔的;但是对于规范发展的网贷平台是充分肯定的。这一点在黄奇帆的讲话中,表现得非常清楚。
黄奇帆说,P2P的问题就在于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帜,搞着传统社会的老鼠会、民间乱集资乱放高利贷的业务,P2P公司向网民高息揽储、向网民无场景的放高利贷,通过资金池借新债还旧债,形成互联网体系下的庞氏骗局。
另一方面,黄奇帆并没有就此将所有网贷平台一棍子打死。他说,否定和整顿P2P,并不等于拒绝网络贷款。实践表明,网络贷款只要不向网民高息揽储,资本金是自有的,贷款资金是在银行、ABS、ABN市场中规范筹集的,总杠杆率控制在1:10左右,贷款对象是产业链上有场景的客户,还是可以有效发挥普惠金融功能的。全国目前有几十家这类规范运作的公司,8000多亿贷款,不良率在3%以内,比信用卡不良率还低。
那么,黄奇帆提到的这几十家规范运作的工作,有哪些维度判断呢?笔者认为,可分为三个点:一、信披合规度;二、资产合规度;三、拥有技术竞争力的风控手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国际金融报》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得的由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内部通知明确指出,“无法按时完成实时系统接入的网贷机构后续应逐步退出市场。” 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目前,同时接入两大核心信披系统的有搜易贷、爱钱进、PPmoney网贷、人人贷、宜人贷、陆金服等十几家平台。
其次,之前4月流传的《P2P平台备案试点方案》里最“穿透”资产的一条规定是,网贷机构不得开展自动投标及其他委托投标业务,同一网贷平台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次数不得超过3次。
这一条规定的初衷破除资金池风险,打击错配和消除自融“黑盒”,但事实上,自动投标工具是不少网贷平台的“生存依赖”,若真的禁止自动投标工具,几乎能淘汰掉90%以上的网贷平台,此条细则也可视为最苛刻调整。
事实上,这不仅需要深厚内功,也与资产先天性优势而定。比如:宜人贷、搜易贷等,这些平台的直投标份额都比较重,虽都配有自动投标工具但显然不是其主要产品。
比如:搜易贷以房产抵押为主的小微企业经营贷,最主要的金融产品是直投标的。